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17:21:38

截止时间:2017-07-10 17:30:00

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

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委托,已于20170703日发布了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17-081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59.5216万元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703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包一“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表 包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及标牌技术参数”

1、更正 “收费站文化内涵、奉献精神;会议室背景墙;收费站门牌;”的规格参数;

2、增加“院区办公区导示牌、防撞贴、仪容仪表镜”三项内容及参数。

二、原招标文件包二“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表储备物资(床上用品)技术参数”

1、产品名称“双面枕巾” 更正为“双面枕芯”。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及更正后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及联系

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32609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62798/8166798-8082

其他事项

本项目更正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0971-6145505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0706



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信息

1.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7-03   

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以下均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17-08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省高管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标牌、储备物资及大循隆新收费站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17-081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包一:799.4520万元

包二:302.1000万元

包三:57.9696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

各包要求

包一:搭建文化展台、展牌及标牌

控制额度:799.4520万元

包二:储备物资(床上用品)

控制额度:302.1000万元

包三:大循隆新开收费点厨房设备采购

控制额度:57.9696万元

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质

条件

包一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标牌制作;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双炒双温灶、卧式冰柜、四门冰柜、大型电饭锅、微波炉、双门消毒柜、开水器的国家级强制性3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0703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

时间

20170704日至201707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

1、供应商现场洽购;

2、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购买;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1、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8室;

2、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现场洽购: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2、网上购买: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注册成功后,上传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网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qhrj.zcjb.com.cn/

*网上购买成功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复印件及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周内寄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8室);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07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及联系人

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3260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西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6798/8162798-808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10608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2209000006196(行号:102851000114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

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0971-6145505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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