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7 17:01:36

截止时间:2020-10-26 17:30:00

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

更正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已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了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SHRJ-2020ZB-QH0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

更正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开户行: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账号: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及投标保证金证明一份。

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

账号:7779905201000329984。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档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份及投标保证金证明一份。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15507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海东路192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8166798转8010

邮箱:qhrj8286@126.com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027



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信息

1.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0-19   

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青文物综【202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喇家遗址点

        (2)规模: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5140001001

标段名称: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喇家遗址5号遗址点保护展示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近2年(2018年至今)至少已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生效的设计合同为准(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性质和功能上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5140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0月20日00:00时至2020年10月2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海东路192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2-8615507

电    话:0971-8166798

传    真:

传    真: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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