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8 17:16:43

截止时间:2020-04-07 17:30:00

 

 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刚察县公安局委托,已于2020年3月30日发布了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竞磋(货物)2020-02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88.00万元

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3月30日

更正事项

变更前:

1、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2、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

4、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供货,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   3或10万公里   (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5%的合同总价款。

详见招标文件

变更后: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2、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

4、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供货,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及联系

人电话

采购人:刚察县公安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52523

地    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迎宾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2798/8166798-8081

邮箱地址:qhrj8280@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其他事项

本项目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52299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8


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信息

1.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3-30   

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刚察县公安局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竞磋(货物)2020-02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竞磋(货物)2020-029

采购项目名称

刚察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88.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统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七台;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

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0330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20331日至20204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

http://qhrj.zcjb.com.cn/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4)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投标人入口上传上述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414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0414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5

采购人及联系人

采购人:刚察县公安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52523

地    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迎宾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2798/8166798-8288

邮箱地址:qhrj8284@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8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02209000006196(行号:102851000114

注:(成交服务费、保证金支付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52299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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