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0 15:19:46

截止时间:2020-02-17 17:30:00

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警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站托,对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项目编号:SHRJ-2020ZB-QH001

二、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幼儿园

三、招标内容:

大米、高筋粉、杂粮类、肉制品、时令水果、蔬菜类、鲜鱼类、水产类、豆制品、禽蛋、调味品、干货类、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米、面、油)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米、面、油)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供应肉制品应提供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1、公告发布时间:2020210日;

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购买;(网上购买: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注册成功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网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qhrj.zcjb.com.cn/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211日至202002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购买。未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303上午1000分整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3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站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川西路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8

邮编:

邮编:810000

联系人:王女士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女士

电话:0971-6238315

电话:0971-8162798/8166798-8080

传真:

传真:0971-8162798/8166798-808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hrj8186@126.com

网址:

网址:http://qhrj.zcjb.com.cn

监督部门:武警青海省总队财务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210

 


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信息

1.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2-25   

 

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更正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站委托,已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了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武警总队幼儿园副食品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SHRJ-2020ZB-QH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10日

变更信息:

招标公告变更信息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303上午1000分整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3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青海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管局文件青发改法规(2020)70号文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开标时不得邀请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现要求投标人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后,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

邮寄文件接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2日17时00分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前送达邮寄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负,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8166798或18379157513

6、具体邮寄要求见附件(投标文件邮寄联系表)

其他内容不变!

  1. 监督单位:武警青海省总队财务处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人:武警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站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38315

    联系地址:南川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10608

    联系人:女士

电话:0971-8166798/81627988080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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